话题一:取钱找不到主儿
童话作家郑渊洁近日发布微博称,自己于1976年6月17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办理了一笔存款,现在准备支取这笔存款,却找不到这个名称的银行了。工行官方微博随后回应称,“过去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由中国工商银行专业经营,所以这事儿真得问我们”。这存款真的能取出来吗?
@ TCO锦祥:这张存单要好好保存,历史价值胜于存款,因为郑老师是迄今为止我知道的能在中国人民银行存款的自然人。
@阿喵到底叫啥好:以前人民银行是包含商业银行业务的,1985年工行从央行分离出去了,把最后一块商业银行业务都带走了……也就老郑名人啊,不然人老大哥会理你吗?
@刘心一A: 1976年的,已经贬值多少了?
@小菜他爸:郑爷,可能要补缴账户管理费的。
@法律超人:在1976年开户时的合同中并没有小额账户要收取管理费的约定,之后银行有权单方面变更吗?从法律层面,实施小额存款收费是否应该老储户老办法、新储户新办法?
话题二:说好的11万元呢
1989年,连云港市民凌先生根据银行告示,办理了存期累进优化储蓄,据称1000元存满24年最高可获11万余元。24年后,存款期满取款时却被告知本息合计仅有5300多元。法院判定,银行应支付凌先生存款本息合计20164.93元。
@妞妞戴滴:只赔2万多元?欺诈?不是一加一赔偿吗?
@九月_玖玖:银行是弱势群体啊!
@信靠盼望博爱:1989年1000元能买现在11万元的东西了。
@Attract_099133:银行:我们就是弱势群体,所以你们存款24年我们不给钱也是情有可原的。
@Marinagxc:这种肯定不是属于存款类,属于理财投资类,1000元存24年得5300元,知道年化收益是多少吗?22%,22%是什么概念?现在定期存款一年3%,五年4.8%,国债最高五年5.41%,22%比许多信托的收益都高了。拿到现在,银行跟你说现在存1万元24年后100万元,你信吗?你敢存吗?那么多利息谁给你出?
@半洋石帆:关于银行应给付凌先生的本息数额应如何计算的问题,对于存款利率,虽然《储蓄章程》载明涉案存款的利率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但在凌先生实际存款时,作为储蓄合同的存单明确约定定期24年,利率均为月息10.95%,该约定系双方当事人对利率的特别约定,优先于《储蓄章程》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