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经理私下出“飞单”引发的负面事件很打击投资者的信心,也影响了市场秩序,但这种情况今后会有所改变。昨日有媒体报道称,银监会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4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39号文),要求银行理财产品在指定系统登记才得销售,这意味着“飞单”将有效避免。晨报记者昨日多方求证后得知,39号文目前并未正式下发,还在征求意见中。
编号可查理财产品
有媒体称,39号文要求,银行发售普通个人客户理财产品时,需在宣传销售文本中公布所售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而客户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n)”查询产品信息。
另外,针对银行理财、保险等产品混售情况,39号文提出,监管层将引导银行逐步在营业场所设立有明显标识的理财产品专门柜台。
“飞单”风险高
重庆某银行理财经理聂先生表示,客户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经常遇到“飞单”陷阱。所谓飞单,指银行理财经理私下推荐销售非本行发行或代销的理财产品。飞单一般以信托产品和私募股权产品为主,安全性非常低,鉴别飞单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看销售合同有没有银行名称或“某银行代销”的字样。
“银行的代销产品,合同上都有”某银行代销“的字样,且后面也会有这家银行的公章。但这也有被伪造的可能。所以建议投资者最好在银行柜台内签署合同,通常理财经理不敢在工作地点签飞单。”聂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