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凡我遇到的美国人,要结婚的或已结婚的,无一不是独立自主、双方共同负担结婚所需要的一切以及未来家庭生活所需的一切,从没有向父母索取财物的,更没有要求父母买房的。
2004年,我正在读博士。一天,我们系的教务秘书向系里所有在读的研究生发了一个通知:“某某研究生同学要结婚了,如果谁想送礼,请与我联系。”我们系的研究生总共有20多位,大家彼此认识,常在一起活动。我知道,以这种通知形式向朋友、同学、同事告知将要结婚的消息,是美国人之间的惯例。于是,凡是愿意送礼的,就去与那个教务秘书联系,送礼品卡或现金都可以,多少不限。不送礼也没有人说你。那么,送多少算合适呢?当时我们都是学生,生活都不富裕,我想,就送10美元吧。我去了教务秘书那里,给了秘书10美元。秘书一看,吃了一惊。很明显,我的10美元在送礼的人中算是多的。
那位同学领了结婚证后,没有再通知大家,更没有摆婚宴招待同学与朋友。以后,我们在上课时经常见面,丝毫不影响互相之间的关系,我们的友谊照旧。
顺便说一下我这位同学的住房。他不是本地人,是从其他地方来这里读书的,一边上学,一边打工挣钱,在校外租房子住,他的妻子也是如此。自结婚后,两人就搬到一起,合租一房,继续读书和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