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规定,为促使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对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征收环保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低于排放标准50%以上且未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减半征收环保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