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专家:“无理由退房”购房者利益会受损

www.yingfu001.com 2015-04-21 05:00 赢富财经网我要评论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0日讯(记者马常艳)近日,恒 大地产的一项新政掀动了房地产一池春水的涟漪。恒 大集团上周宣布,4月16日起在其全国所有住宅楼盘推行无理由退房,即恒 大所有在售项目向购房人承诺,在交房之前均可无理由退房。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表示,整体看房地产市场依然处于低温过程中,无理由退房可解决购房者在投资需求与自住需求双方面上对房地产的心理痛点,但购房者选择无理由退房的可能性非常小。

  恒 大集团介绍,“无理由退房”具体操作流程是,凡新购买恒 大住宅的客户,若已履行《楼宇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各项义务,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无理由退房协议书》之日起至办理入住手续前的任何时间内,均可无理由退房。

  恒 大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总裁兼执行董事夏海钧在发布会上表示,希望更多的同行加入无理由退房的行列,让无理由退房成为房地产的新常态。对于夏海钧这一号召,张大伟认为,恒 大作为全国的标杆房企,这一行为值得提倡,后续预计也会有更多企业学习借鉴。

  张大伟对中国经济网记者分析称,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出现退房的原因有两种:一是收房时质量差,二是房价下调。无理由退房对于中国90%成交是期房的房地产市场现状来说,的确解决了购房者对房屋质量的担忧。在目前这个房地产市场周期,恒 大提出无理由退房,也的确更多是为了去库存而做出的努力。

  不过,张大伟也认为,实际生活中购房者选择无理由退房的可能性非常小。他分析称,目前市场成交大部分为期房,购房者从签约到收房起码需要1-2年时间,这种情况下,大部分需要支付10-15%的按揭贷款利息或者资金成本。另外收房前还有3-5%的税费支出,如果选择退房,这部分将成为购房者的损失。

 

 

    相关新闻
    • 征稿启事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址导航 | 虞凌云
    • 赢富财经网:www.yingfu001.com 简易域名:简易域名 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Copyright©2008-2022 沪ICP备10023616号-1
    • 赢富财经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免责声明,风险自负。广告商的言论和行为与赢富财经网无关,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特别提示:赢富财经网不作任何“加入会员、承诺收益、利润分成”以及其他非法操作方式进行非法的理财服务。
    • 您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联系我们
    • 上海网警网络110工商备案360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