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资金池”模式破灭

www.yingfu001.com 2014-04-05 00:31 赢富财经我要评论

  近日,银监会向各地银监局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4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银监局对银行理财业务单独建账管理,理财资金不得与自有资金混用,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银行业内人士认为,新规将使理财产品更加透明。

  资金池易引发流动性风险

  《意见》在资金运用和投向方面明确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理财产品专户资金管理制度,专门统计核算,坚持理财产品单独建账管理、消息公开透明的原则导向,理财资金不得与自有资金混用,不得购买本行贷款,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

  对此,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私人银行部负责人李先生说:“传统银行理财产品大量采用”资金池“对接”资产池“的运作模式,这也是银行理财产品低风险、高收益的重要原因。不过,这种模式导致产品无从定价、无法进行单独核算,而且由于产品投向不明,单款产品的风险无法识别,一旦某项投资发生风险可能会波及多款产品,如果后续资金不足,甚至可能会引发流动性风险等。”

  对于此次《意见》中明确提出的银行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李先生说:“一对一模式实行后,各类理财产品之间盈利不能交叉,到期后单独核算,非常透明,不会再出现灰色地带和利益输送问题。”

  银行不太敢提“资金池”

  4月2日,记者走访了南京路上的多家银行,在说到理财产品投向时,多位理财经理都回答说:“同业存款、债券,都是风险比较小的项目。”一家股份制银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实际上,现在很多银行都不敢提资金池的概念了。大家都比较忌讳。”不过,也有部分银行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这期的理财产品就是投的资金池,资金池里包括存款、债券、票据、回购等。

  对此,招商银行财富管理部总经理王先生认为,资金池操作起来比较便利,对银行来说很有诱惑力。他说:“银行之所以热衷于资金池的业务,一方面是有利于快速拓展理财业务规模;另一方面,放在一个池子里之后,某项资产的损失则可能由其他类产品来补上。可以避免风险暴露出来,给客户造成亏损,同时也给银行声誉带来影响。”他认为,对于银行来说,完全关闭资金池业务还需要一个过程。

  理财产品将有“身份证号”

  此外,《意见》还规定,银行发售普通个人客户理财产品时,需在宣传销售文本中公布所售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而客户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信息,而未在理财系统登记的银行理财产品一律不得销售。银行业人士表示,市民到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就不用再担心遇到银行员工私卖投资产品,也就是所谓的“飞单”了。

  据了解,近年来,监管层和各大银行都在加大力度打击“飞单”现象。今年3月底,曾轰动一时的某银行“飞单”案宣判,私自兜售理财产品的客户经理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

  针对以往常出现银行理财、保险产品等产品混售情况,《意见》提出,监管层将引导银行逐步在营业场所设立有明显标识的理财产品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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